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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恒企会计培训:国内旅客运输服务的抵扣问题汇总解答

录入:芜湖恒企会计培训学校  时间:2020/12/21
摘要: 今天芜湖恒企会计培训要分享的国内旅客运输服务的抵扣问题汇总解答,其中包括: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进项税额抵扣的凭证有哪些种类;取得的长途客运手撕客票能否抵扣进项税额等。

  
  取得的长途客运手撕客票能否抵扣进项税额?是否只有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客票,才能作为进项税抵扣凭证?芜湖恒企会计培训下面对国内旅客运输服务的抵扣问题进行汇总解答~
  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可以作为进项税额抵扣的凭证有哪些种类?
  答: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可以作为进项税额抵扣的凭证有: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铁路车票以及公路、水路等其他客票。
  2.取得的长途客运手撕客票能否抵扣进项税额?
  答:《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规定,一般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除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外,需凭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铁路车票以及公路、水路等其他客票抵扣进项税额,未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其他票证(手写无效),暂不允许作为扣税凭证。因此纳税人不能凭长途客运手撕票抵扣进项税额。
  3.是否只有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客票,才能作为进项税抵扣凭证?
  答:是的。按照《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的规定,目前暂允许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铁路车票、公路和水路等其他客票,作为进项税抵扣凭证。
  4.甲公司准备购买20张机票用于奖励公司优秀员工团队,请问购票支出对应的进项税额,能否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答:按照《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6〕36号印发)第二十七条第(一)项规定,纳税人购买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甲公司用于奖励员工的20张机票,属于集体福利项目,对应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5.公司因员工出差计划取消,支付给航空代理公司退票费,并取得了6%税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请问可以抵扣该笔进项税额吗?
  答:按照现行政策规定,航空代理公司收取的退票费,属于现代服务业的征税范围,应按照6%税率计算缴纳增值税。因公务支付的退票费,属于可抵扣的进项税范围,其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税额,可以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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